临床上建议母亲在受孕后一周至两周内进行产前检查,通过产前检查可以知道母体在受孕后的情况,保障胎儿的健康。孕妇在整个孕期要进行数次的孕期检查,不同时间段建议进行不同类型的检查。
1、孕早期(0-12周)
辅助生殖技术妊娠:血孕酮,血HCG、子宫B超,必要时内分泌检查、免疫学检查、三维四维B超,羊水穿刺等检查。
AIH、IVF、ET、IUE妊娠:B超监测、血β-HCG、血孕酮等检查。
2、孕中期(12-28周)
这个时候要进行血糖定量检查,尿蛋白定性检查,产检、羊水穿刺筛查、筛查生殖道炎症等。
3、孕后期(28周至生产前)
这个时期应特别关注胎儿的发育和母体的生理变化,可以进行的检查有:心电图检查、听胎心监护、羊水、胎盘、脐带等详细检查。